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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士名字怎么可以被人抢注成商标

2012-07-22 整理编辑:国际商标注册 www.shangbiaozhan.com

   相关人员了解到,以抢注获利的案例,在这些年的中国已够不上新闻。早在孟祥斌牺牲一个多月后,有一方姓金华市民取孟之谐音“梦”,向国家局申请注册“梦祥斌”。2010年8月,“梦祥斌”注册获批,有效期至2020年8月6日。

   事至此,金华市民、孟祥斌遗属、孟祥斌身前所在部队,几乎无人知晓孟祥斌烈士的英名已被人仿注成了服装类。问题出在方某人仿注“梦祥斌”商标一开始就以“搂钱”为目的,商标到手,便急不可耐地在金华市区张贴商标转让广告,试图圆已一个发财梦。于是,举报电话打到驻军部队,部队出面调查并交涉,当地媒体刊发报道。然而,从表层原因着手分析,也许金华媒体影响力偏小,围绕此事的首轮交涉最终不了了之。

   若作深层分析,首轮交涉之所以无果而终,与现有《商标法》与身俱来的“缺陷”直接有关,甚至可以不客气地“咬定”,上演这宗商标注册闹剧的初始“元凶”,正是因为中国立法工作的普遍“不严谨”和“太粗糙”。现行《商标法》颁行于1980年代初,其后经历过两次“小修”,眼下正经历该法颁行之后的首次“中修”,但该法“中修案”今年能否颁行仍然是个未知数。现行《商标法》对商标注册条件设有一定限制。该法第十条规定有八种特定情形不得注册商标。拿此法条对号入座,若要认定“梦祥斌”商标注册违法, 只能以该法条第八款“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它不良影响的”与之勉强对上号。除此之外,该法找不到姓名谐音不能拿来注册商标的任何限制性文字。

   在具体的商标注册实践中,若谁取毛泽东之类历史名人的谐音注册商标,将立即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不容商量。上世纪八十年代,媒体曾有过这类荒唐的案例报道。但具体到孟祥斌这样的情形,相关的法条限定和法条实施解释,迄今仍呈空白状。当然,具体经办“梦祥斌”商标注册审核的国家商标局官员,若平时有读报看电视的习惯,大概不会不知晓孟祥斌的英名,如是,当接到 “梦祥斌”商标审请材料后,很难不作习惯性联想并引起警觉。有此警觉在前,恐怕“梦祥斌”商标十之八九会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无疑。虽说如今信奉“法无规定皆可为”,但客观存在而约定成俗的规矩还是要尊重。不仅是毛泽东之类的历史名人,就是邱少云、王杰之类的革命烈士,迄今都没有一宗被注册成商标的案例发生。早些年,还发生过有人要抢注雷锋商标,被地方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当场拒绝的案例,顾忌也在于此。

   在此,笔者还是要奉劝方某人几句:人活在世上,法律允许做的事情在现实中未必都能做。譬如,什么样的钱可以赚,什么样的钱赚了会伤阴德,社会皆有评判,上苍皆看在眼里。不要说拿英烈的姓名赚钱,就是拿普通人的姓名赚钱,那都叫失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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