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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哪些情况下,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

2012-08-01 整理编辑:国际商标注册 www.shangbiaozhan.com

   商标异议是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、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。

   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,商标局将不予受理:

   1、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;
   2、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;
   3、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;
   4、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;
   5、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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